2010年5月8日星期六

謹慎處理e-mail以免觸法

謹慎處理e-mail以免觸法

各位好友:現在著作權法發燒,熊海靈姐妹被求償19億,借鏡請務必養成轉寄時~將原來的寄件人資料刪除

【謹慎處理e-mail以免觸法】


我若寄一些email給你, 如果你要轉寄,請將原來的寄件人刪除。在轉寄文章前請小心(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), 因為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了。



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佈文章,
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:

若文章再度寄回給他,
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

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

或依法提起告訴藉此牟利。



在此提醒您一個案例:

建國中學李老師就是受害者,

7/8要出庭受審!
所以拜託!

如果要轉寄我e-mail給你的資料,

請您切記轉寄前,一定要把我的名字

(From! :來源寄件者 ) 刪除(清乾淨)後,

並以「密件副本」的方式發送出去。

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。

記得告知你的友人,

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

後,再發送出去囉!非常重要。

網誌封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