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9月20日星期二

男 與 女 - Samuel Pho

Samuel Pho 寫於 2011年9月18日 14:20
據聖經的記載,自上帝創造了宇宙萬物之後,世界便從起初「空虛混沌,淵面黑暗」的局面,變成了一個井井有條的環境。一切的受造物都按著上帝的安排而運作,而地球這顆行星更是得天獨厚,蒙上帝的恩惠而成為了一個美輪美奐的地方。上帝在其中安設日月星辰、山川河流,更有可供作食物的五穀、水果、牲畜。當一切預備妥當之後,上帝就創造了人類,有男有女,且讓人可以享用地上的資源及快樂地生活,又賜他們聰明智慧去看管及保護大地。可是,男女兩性之爭卻亦從此一發不可收拾,造成了世紀以來的矛盾。

就以男女平等一事為例罷。歷代以來,這個問題曾引發起不少革命性的爭議。現今在一般已發展的國家中,女性都擁有法定的權利,並受到法律的保障。這是一項進步,值得讚賞!然而,若從男女的構造角度來說,兩性之間在生理及心理上均具明顯的分別,這是一個有目共睹的事實。因為這類的分別根本沒有平等的可能,所以亦不應強求平等。故此,男應有別於女,女也應有別於男,這才算是正常。

再者,在生理及體力方面,男女在功能上各有強項。因此,我們不必過份強調男女應有同等的責任及能力,因為這樣的要求是不合理的。例如,在所有的比賽中,均有男女子組別之分,我們不能因此便看為是一種對性別的歧視。我認為,男女的平等應建基於彼此間的尊重和價值上。畢竟,男女都是上帝所創造的。在人際的關係中,任何強調一性的優越都會導致悲劇收場。大男人或河東獅都非上帝創造的目的。

不久之前,我在一本雜誌中看到一個問題:「如果可以有選擇的話,你想選做男人或選做女人?」

這真是一個有趣的問題。我想了一陣子之後,決定還是選擇做男人。朋友以為可能因為我長期與五個女人同住而給嚇壞了,亦有人以為這是我隱藏著一種對女性歧視的心態。其實我的原因是非常簡單的:因我想自己做男人還未到家,若有機會的話,我會再接再厲,繼續去完成做男人的學習。要是選擇做女人的話,那就要開始一個新的嘗試。到頭來,可能會兩頭不到岸,那又何苦呢!

雖然現在的醫學科技可以容許人去更改自己的性別,然而,男女的性別卻是人類與生俱來的一份「禮物」。因此,對我而言,上帝創造人有性別之分,實在是一個故意和滿有智慧的安排。沒有性別的世界肯定是苦悶及枯燥的。故此,性別所帶來的矛盾,其實是提醒男女間要彼此學習認識對方;在功能上更要彼此配搭、分工,使能互補長短。

想深一層,既然男女平等應在乎人的尊貴及價值上;因此,男女有別就不再是一個爭論了。所以,無論閣下是男是女,最重要的是能盡職,活出應有的託付。換言之,真正要強調的其實是如何去學會做「人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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